以下說明國有銀行的發展:
1978-2007年間,我國采取了多項舉措,使國內銀行業呈現多元化發展,包括:
(1)恢復了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
(2)興辦了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3)向深圳、廣東、福建、上海四地政府發放了銀行牌照,由當地政府主持創辦深圳發展銀行(1988)、廣東發展銀行(1988)、福建興業銀行(1988)、上海浦東發展銀行(1993);
(4)向招商局集團、中信集團、首鋼集團、光大集團四家國有企業發放了銀行牌照,開辦了招商銀行(1987)、中信銀行(1987)、華夏銀行(1992)、中國光大銀行(1992),打破了銀行由政府創辦的壟斷局面。
(5)通過各種形式,陸續建立了中國民生銀行(1996)、恒豐銀行(2003)、浙商銀行(2004)、渤海銀行(2005)四家民營股份制商業銀行。
第壹階段:出現了貨幣兌換業和兌換商。
第二階段:增加了貨幣保管和收付業務即由貨幣兌換業演變成貨幣經營業。
第三階段:兼營貨幣保管、收付、結算、放貸等業務,這時貨幣兌換業便發展為銀行業。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等。職責: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是金融機構之壹,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機構,商業它主要的業務範圍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