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機考不需要自備草稿紙,可以帶演算筆,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壹律按監考人員要求存放在指定地點。
考生嚴禁將規定以外的其他物品帶至座位(如:手機、包、書籍、資料、筆記本和自備草稿紙以及電子工具、計算器等)。
考生進入考場後,應將手機置於關機狀態,並上交至指定位置由考場工作人員統壹管理,考場工作人員僅提供存放處,期間發生的遺失、損壞等情況,由考生自行承擔相關後果。如果發現考生有隨身攜帶手機、使用手機計時功能、或其他監考人員核實為“使用電子設備”的行為時,監考老師有權判定為違紀。
考生考生桌面上只放置演算筆、準考證、身份證件及草稿用紙(統壹發放)等。計算器機考系統中自帶,不可另外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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