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收費總數與上學期相比總體下調了69231元/月,本學年度城區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幼兒除直接享受財政補助1300萬元外,間接享受降價帶來的實惠約70萬元。
1、嚴禁中小學擇校亂收費。各地各校要嚴格貫徹落實《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壹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關於進壹步加強全省中等職業學校陽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號)等要求,切實規範中小學校招生入學行為,堅決查處“以錢擇校、以優擇生、以權入學”行為,嚴禁中小學校、幼兒園收取或變相收取借讀費、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捐資助學費,嚴禁通過基金會、社會中介、培訓機構等關聯交易變相收取擇校費,嚴禁跨學期(年)提前收費。
2、嚴禁中小學補課亂收費。各地各校要切實落實《湖南省教育廳印發<關於進壹步規範辦學行為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若幹規定>的通知》(湘教發〔2018〕21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中小學校違規辦學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湘教發〔2018〕12號)等有關規定,原則上學校不得在法定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成建制補課,確因設置高考、自考、成考、學業水平考試等考點耽誤的課時,學校可在學期內節假日或寒暑假按實補足,但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