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IMF的投票權主要掌握在美國、歐盟和日本手中,中國的份額甚至不如比利時與荷蘭的總和。
美國是IMF的最大股東,具有17.69%的份額,中國僅占4%,顯然不能準確反映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IMF這種以經濟實力劃分成員國發言權和表決權的做法與傳統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顯然是背離的,引起了不少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不滿。據統計,基本投票權曾經超過IMF所有投票權的15%,但由於IMF的擴大,現在只占總數的2%。
2010年中國的份額將由目前的3.65%升至6.19%,超越德、法、英,位列美國和日本之後。不過,改革後擁有17.67%份額的美國依舊擁有“否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