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裝修、大修自有自住住房;
2、退休工人;
3.勞動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選擇出國定居;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7、職工下崗或失業,距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的;
8.戶口遷出本市的職工,在職期間被判刑的,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已離開本市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主要屬性:
1,保障,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更快更好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住房公積金在資金上為無房職工提供幫助,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對職工的互助性;
3、長期來看,每個城鎮職工從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止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用於職工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