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課題研究工作全部完成後,項目負責人向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提交結項材料。項目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後,上報省社科規劃辦。省社科規劃辦受全國社科規劃辦委托,負責組織專家鑒定,鑒定結果上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全國社科規劃辦對結項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定期在網站公布最終鑒定審核結果,對審核通過的項目頒發結題證書,並下撥項目預留經費。沒有通過審核的項目全國社科規劃辦直接下發通知到省社科規劃辦,省社科規劃辦通知項目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