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基金公司真的破產,其管理的基金清算不符合清算條件,證監會將協調其他基金公司合並或接管管理;對其管理的基金進行清算(存續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連續60個工作日低於65,438+000人,或者基金資產凈值連續60個工作日低於5000萬元),將款項退回投資人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