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強積金?
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簡稱“強積金”),簡而言之,就是壹項退休儲蓄計劃。香港在職人員按月薪收入定期向強積金基金供款,退休時即可獲得壹筆儲蓄,應付退休生活需要。該制度於2000年12月開始實施,目前絕大多數就業人士參與了這項計劃。
哪些人需要繳納強積金?
強積金制度以職業為本,除部分豁免人士外,年滿18歲至64歲、連續雇傭60日或以上的雇員及自雇人士,無論是全職還是兼職,都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
強積金制度如何運作?
Step1:選擇基金
在強積金制度下,雇主選擇強積金受托人,加入壹個或多個強積金計劃,雇員則從雇主選擇的計劃中選擇積金。
Step2:供款給基金賬戶
雇主和雇員定期作強制性供款,儲存到雇員的強積金賬戶中。
Step3: 供款投資到雇員所選擇的基金。
強積金計劃中有哪些可選基金?
大部分強積金計劃會提供下列幾種基金:
A.貨幣市場基金
壹般投資於優質的短期有息證券(壹般不超過90天),藉以賺取比儲蓄存款較高的回報,該種基金市場風險低。
B.保證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