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對象不同,生育保險的對象是女職工,生育是自然生理現象,不是病理現象;生育醫療的對象是全體職工,職工患病或因工負傷時屬於醫療保險範疇。
2.生育保險包括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帶薪假期。醫療保險包括醫療服務,不包括疾病津貼;
3.基金模式不同,生育保險基金以固定收入為主,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結余;員工個人不繳費。生殖保健是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建立個人賬戶,留壹些積累;職工個人按規定比例繳納;
4、享受條件不同,生育保險以達到法定婚齡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已婚女職工為參保對象,生育醫療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為參保對象;
5、不同待遇水平,生育保險享受產前產後的原則,待遇水平高於醫療保險待遇水平。生育醫療患病後享受醫保待遇,職工個人需要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