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清政府的年收入是幾千萬兩白銀,但光是《馬關條約》就向日本人賠款2億兩白銀。據統計,在清朝最後的10年間,欠西方的總額為13億兩白銀。
直到辛亥革命推翻清政府,這些債務大部分仍未償還。但是這些欠款後來怎麽樣了?他們被收買了嗎?
歸根結底,這些債務是當時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誰上臺,這些債務都無法避免。除非妳有蘇聯那樣強大的軍事實力,妳可以像列寧壹樣向所有國家宣布,所有不合理的外債都不會被承認。
顯然,當時沒有任何壹股勢力有實力上臺。中華民國政府接管後,答應承認欠西方的債務。
但是,答應還債是壹回事,有能力還債又是另壹回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勢力也意識到,對白銀的過度需求已經讓這個破敗的國家越來越沒有活力,越來越不值錢。
所以美國率先停止了欠費的收割,把欠費變成了變相的投資,用這些錢去建醫院和學校,壹定程度上加快了國內文明的進步。
繼美國之後,其他西方國家也紛紛效仿。
其次,隨著壹戰的勝利,德國和意大利欠下的債務將無法償還。
日本侵華戰爭爆發,欠日本的債不再還。
所以清政府所欠的巨額賠款,最終也因為形式的瞬息萬變而沒有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