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關系是平衡的。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資產的運作;托管人是經主管機關認可的金融機構,負責保管基金資產。其權利義務已在基金合同或基金公司章程中提前明確。任何壹方違規,另壹方應及時監督制止,甚至要求更換違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