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房屋所有權轉移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和余額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房屋分戶賬中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受讓人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和身份證到專戶管理銀行辦理分戶賬更名手續。
但由於各種原因,壹手房業主可能不交維修基金,維修基金應由雙方協商繳納。二手房買家在買房時要特別註意這壹點。前業主不付款(費)。
更何況第壹次交的維修資金已經用了,還不到標準的三分之壹,可能會被要求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