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進壹步提高博士生國家獎學金資助標準的通知》第壹條
為進壹步支持博士研究生培養,調動青年高端人才積極性,經國務院同意,從2017春季學期起,提高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國家補助標準,其中: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由每生12000元提高到每年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由每生不低於1.00萬元提高到每年不低於1.30萬元(具體標準由省財政廳、教育廳確定);科研院所和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應當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