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規途徑醫保卡內的現金可以轉出的情況只有以下兩種
1、參保人突發死亡,其繼承人是可以將他醫保卡裏面的錢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來,如果繼承人參加了醫保,可以通過轉賬的形式轉到繼承人的醫保卡裏。
2、參保人需要離開參保城市,那麽他必須先將醫保卡停保,憑借停保證明才可以提取賬戶裏的錢,但是如果這個人已經在其他城市參保了,就要通過轉賬的形式將停保的醫保卡內的錢轉入新賬號之中。
其他任何方式的醫保卡提現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