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泰州市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加強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以下簡稱“配套費”)征收管理,加快泰州中心城市建設,不斷完善城市功能,全力打造江蘇高質量的中心支點城市,根據《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布2018年度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