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保費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就好,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企業承擔。根據職工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比例為:單位20%,個人8%;單位承擔醫保8%,個人承擔2%;單位承擔2%的失業保險,個人承擔1%;生育保險0.7%由單位承擔等等。在職職工由所在單位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自由職業者(即未與任何單位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個體勞動者)可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明細開立手續,根據住房公積金明細開立、變更、註銷、年度調整手續的說明進行申報。
法律依據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應當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派遣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務派遣單位未在用工單位所在地設立分支機構的,用工單位應當代勞務派遣單位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