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形式有:支付現金和增加基金份額。在美國,基金的分配方式壹般包括現金分配和自動再投資購買基金份額。美國幾乎所有的基金都有自動再投資條款。大多數自動再投資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壹些基金公司還允許投資者將股息再投資於其名下的其他基金,從而在更大程度上分散風險。同壹基金的許多股東選擇將其現金分配再投資於購買額外的基金份額,而不是以現金形式提取。
我國《試點辦法》規定,開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應當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暫行辦法》規定,基金收益分配應以現金方式進行,每年至少1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基金凈收益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