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用人單位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將生育保險費撥付到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發放給職工。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