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簡單的壹個問題,這個基金的錢不是給自己的,是給管理層的。真正用的是給有需要的人,也就是有需要的孩子。所有的錢都是別人捐的。妳要做的就是哪裏需要,發揮了應有的作用,所以妳要把錢分了,然後補貼。這筆錢只是管理層,無權使用,所以如果基金經理自己挪用,或者給了。
面對有關部門的調查,第壹個就是問這個基金裏的錢都用在哪裏了,發票都給出來了。如果不提供,這筆資金的使用存在很大問題。妳可以問問他們說在哪裏買東西,就可以知道事情的真相。
在這裏,我還想說,就像羅永浩說的,我們生來就是為了改變世界。只有兩種可能,壹種是讓世界變得更好,壹種是讓世界變得更壞。這是每個人存在的意義。作為公益基金,這是很多人的希望,實現它是他們的責任和意義。這也是他們對社會國家的責任。避免腐敗之類的真的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