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不是快虧了?
不會的,基金壹分錢都不會虧。只要是基金清算,看基金清算的規定。開放式基金壹般不規定自己的存續期限,但在某些情況下,開放式基金可以通過基金資產的清算和分配,作出清算決定,結束其存在。從境外情況來看,開放式基金需要清算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1)根據基金合同或章程的規定:我國臺灣地區規定,終止信托契約證券投資的原因符合信托契約證券投資的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2)持有人大會或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如果英國有規定,開放式基金可以通過特別決議進行清算。香港開放式基金的清算也需要持有人大會決議。(3)主管機關註銷開放式基金許可證:①根據基金管理人的書面申請。根據英國的規定,基金經理的授權董事向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申請取消授權,經FSA同意,開放式基金可以進行清算。②不適當的建立或變得不適當。按照荷蘭的規定,如果發現原申請設立的材料有誤或不完整或同等條件下的設立申請會因情況變化而被駁回,財政部可以撤銷許可。③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再具備法定條件。韓國規定,當委托俱樂部(基金經理)被取消資格或解散時,可以廢止信托契約,但尚未交由財政部長處理。④基於公益或受益人利益。臺灣地區規定,基於公共利益或者受益人的利益,終止信托契約中的證券投資是適當的,中國證監會可以責令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