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赤字是指年度財政支出與財政收入之間的差額,在會計上通常用紅字表示,所以稱為財政赤字。也被稱為預算赤字。
中央財政赤字的計算公式為:中央財政赤字=(中央財政收入+調入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收入)-(中央財政支出+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安排或補充的支出)。
全國壹般公共預算支出與收入的差額=總支出(全國壹般公共預算支出+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總收入(全國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國家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結轉結余使用)。
中央壹般公共預算支出與收入的差額=總支出(中央壹般公共預算支出+補充中央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總收入(中央壹般公共預算收入+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地方壹般公共預算支出與收入的差額=地方壹般公共預算支出-總收入(地方壹般公共預算收入+地方財政調入資金和結轉結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