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華夏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計算並經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本公司決定以截至2065年8月日基金可分配利潤438+00為基數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支付65,438+00份,現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壹、利潤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和除息日:2065438+9月65438+3月00。
(2)發送日期:2010九月14。
(三)選擇將現金紅利再投資於基金份額的投資者的基金份額凈值(NAV):2010 9月13。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贖回起始日:2010 9月15。
二、利潤分配的對象
股權登記日在本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所有份額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