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2007年啟動了農村貧困殘疾人“安居工程”項目,以“居者有其屋,幸福奔小康”為目標,按照“當地募集、當地使用”原則,采取“發動社會募集、企業支持、親友幫扶”的方式,幫助殘疾人建設60—80平方米磚瓦房或改造危房。2018年榮獲第十屆“中華慈善獎”慈善項目(慈善信托)。
農墾危房改造於2008年先期在中央直屬直供墾區啟動實施,2011年實施範圍擴大到全國農墾,以戶籍在墾區且居住在墾區所轄區域內危房中的農墾職工家庭特別是低收入困難家庭為主要扶助對象。2011年,原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原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做好農墾危房改造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改造原則、標準、實施程序、部門職責等政策內容。
中央對農墾危房改造給予補助,根據墾區所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東部省份每戶補助6500元,中部省份每戶補助7500元,西部省份每戶補助9000元;省級財政以中央和省級補助合計不低於15000元標準進行配套,市縣級財政、墾區和農場根據經濟承受能力適當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