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存款保險條例是為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而制定的。
法律依據:《存款保險條例》
第壹條 為了建立和規範存款保險制度,依法保護存款人的合法權益,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統稱投保機構),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投保存款保險。
投保機構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外設立的分支機構,以及外國銀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不適用前款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和國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之間對存款保險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存款保險,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