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金泰基金終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稱變更為——“國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以下簡稱“國泰金泰平衡混合基金”),由《金泰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修訂而成的《國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國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為準。
3、基金簡稱:基金金泰
交易代碼:500001
基金類型:契約型封閉式基金
終止上市日:2012年12月24日
終止上市權利登記日:2012年12月21日,即在2012年12月21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享有金泰基金終止上市後的相關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