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統籌基金支出,是指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支出範圍和標準,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給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的撫恤金、喪葬補助金,以及因保險關系轉移、上下級資金轉移而發生的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費、退職金、遣散費、補助費、喪葬撫恤補助費和其他費用。
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企業的繳費比例是工資總額的20%左右,個人的繳費比例是本人工資的8%。企業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壹部分用於建立統籌基金,壹部分計入個人賬戶;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計入個人賬戶。基礎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月基礎養老金為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20%,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個人賬戶基金積累額的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