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壹只證券投資基金的規模可高達幾百億美元;在我國壹般為20億元至30億元,較高的達50億之多,大大高於單個工商企業、證券公司及個人的證券投資規模。
第二,專業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聚集了大批專業的、經驗豐富的人員協同工作,能夠比較有效的克服單個工商企業、證券公司或個人在證券投資中的信息分析不足、市場理解不足、操作技能不足等缺陷。從而保障證券投資的有效性和收益水平。
第三,組合投資。
為了有效分散投資風險,管理人在運作中通常將資金同時投入十幾種甚至幾十種證券中。並且還根據證券市場及其他條件的變化,結合對已有信息的分析和長期運作經驗,適時調整所持證券的組合狀況,從而既充分分散風險,又努力為基金持有人謀取投資收益。
第四,長期收益較好。
通過集中基金投資者的資金,證券投資基金實現了由管理人進行的集中投資,規模效益顯著,使得證券投資基金的交易成本明顯低於各個投資者分別投資於證券市場所耗費的交易總成本。各管理人專業人員的投資運作,也提高了資金的運作效率,進壹步提高了基金持有人的收益水平。幾十年來,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的收益率普遍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同期國債和同期公司債券的利率。
缺點:
1,投資領域的局限性。
2,追逐利益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