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程序:申請人向個人賬戶所在地申請轉移,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變更申請表》進行機構審核。
核準的,經辦機構應當辦理轉送確認手續。2.審核未通過的,經辦機構將告知申請人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並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繳費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