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收入支出明細賬:
在會計科目中,開設收入支出明細賬作為輔助賬戶,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核算。
2.記錄收入:
企業收到收入時,應記入收入支出明細賬,記入“收入”欄。同時應在主賬戶中的相應賬戶下進行核算。
3.記錄支出:
企業有支出時,應記入收入支出明細賬,記入“支出”欄。同時應在主賬戶中的相應賬戶下進行核算。
4.記錄余額:
每月或季度終了,應清點收入支出明細賬中的收入和支出,計算出余額,記入“余額”欄。
5.核對賬目:
每月或每季度末,將收入支出明細賬與主賬中的對應賬戶進行核對,確保賬目的準確性。
6.支出細目:
包括壹般預算支出明細賬、基金預算支出明細賬、專項基金支出明細賬、補助支出明細賬、財政周轉金支出明細賬等。
簿記的介紹和規範:
簿記入門:
簿記是運用壹定的簿記方法,將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家庭的全部經濟業務記錄在賬簿上;根據已經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和會計憑證,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科目,采用復式記賬法,將經濟業務按序分類登記在賬簿中。登記賬簿是會計工作的主要環節。
記賬規範:
1.登記賬簿時,應根據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賬簿。登記要準確、及時、字跡清楚。
2.為保持會計賬簿清晰耐用,便於會計賬簿保管,便於長期查閱,禁止塗改。記賬時,筆和碳素墨水,書寫時應使用藍黑色墨水筆和中性筆,不允許使用鉛筆或圓珠筆(銀行的碳素賬本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