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
2、主要包括兩項:
壹是生育津貼;
二是生育醫療待遇。
生育險待遇不受戶籍限制,參加生育保險的人員,如果在異地生育,其相關待遇按照參保地政策標準執行。
3、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4、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