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壹部分,壹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直至2015年1月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