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1日以來,光大銀行、平安銀行、江蘇銀行、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等17家銀行先後獲得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審核批準私募基金管理人資質。據了解,有8家銀行都是以投資銀行部或資產管理部等總行壹級部門為獲批主體,為“非法人資格”。
我國目前現行的分業經營態勢以及《商業銀行法》對於商業銀行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的明令禁止,成為商業銀行與私募基金之間無法逾越的鴻溝。目前基金業協會對商業銀行申請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