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辦人或其代理人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到社保中心換卡;
2.必須填寫相應表格,出具有效身份證原件;
3、社會保障卡綜合服務窗口受理補卡申請後,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繳納相應的社會保障卡工本費,繳費後領取繳費憑據;
4.經辦人員辦理補卡確認手續,並出具受理回執;社會保障卡服務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業務之日起45日內完成發行工作。
5.經辦人或其代理人在規定的工作日之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持業務回執到社保中心領證。
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包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生育保險基金以及根據《社會保險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基金的財務活動。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整體實施,生育保險基金不再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