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舉報方式:致家長信提醒家長,發現校外培訓機構無證開展培訓活動。逾期收費、師資隊伍不合格、虛假宣傳、在職教師授課等違規行為歡迎向當地監管部門舉報。
達州市教育局主要機構設置
1,辦公室
綜合協調處理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文件運行和管理,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協議,上級廳局領導交辦事項的督辦,負責機關後勤管理,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協調管理市教育直屬機關和單位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2、政策法規與民辦教育部門
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研究,承擔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研究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綜合改革;歸口管理教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和教育執法工作。
3、規劃基建財務部
擬定全市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編制普通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學校規劃布局和結構調整;統籌管理確定的市本級教育經費、教育經費和教育經費等工作。
4.職業教育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和成人中等職業教育、技術教育;擬訂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學生培養、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訓基地建設、教師培訓和學生資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