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整的績效考核和激勵體系。審計部定期對自營業務的合規經營、損益、風險監控等情況進行全面審計,出具審計報告,加強自營業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誠信教育,強化自營業務人員的保密意識和合規經營、風險控制意識。自營業務關鍵崗位人員離任前,由審計部門進行審計。
自營業務的內部控制:
建立“防火墻”制度,確保自營業務與經紀、資管、投行等業務在機構、人員、信息、賬戶、資金、核算等方面嚴格分離。
應加強對自營賬戶的集中管理和訪問控制,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和運營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投資過程事後可查。證券公司應建立獨立的實時監控系統。
通過建立實時監控系統全面監控自營業務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監控報告機制,完善自營業務風險監控缺陷的糾正和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