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市範圍內依法設立的托兒所、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含中專、技校、職業學校、特殊學校)的在冊學生(兒童)。
2.非在幼兒園就讀的本市戶籍學齡前兒童(含持《上海市居住證》標準積分居住的)。鏈接:上海居住證積分作用大,怎麽申請?新辦公室繼續運行最新攻略!
3.本市戶籍的18周歲以下的殘疾兒童、輟學人員(含上海市居住證隨標準積分居住的兒童)。
4.1年內未滿20周歲且已復讀的高中復讀生(含上海市居住證隨標準積分居住的子女),可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全日制,課時為1年)。
5.18當年參加上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在外省市(含港澳臺)及國外就讀的本市戶籍18以下學生。
6.具有本市戶籍且未入園,當年參加上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但未在本市戶籍就讀的0-5歲兒童。
7.上海農場管理局下屬農場(白毛嶺農場、軍天湖農場、上海農場、川東農場、海豐農場、黃山茶林場)、寶武集團上海梅山鋼鐵有限公司職工子女、上海戶籍學生(子女)、在當地幼兒園和中小學就讀、長期居住在當地的65,438+08周歲以下散居兒童。
8.在上海外國語子弟學校(國際學校)就讀的學生。
9.以下人員不在保險範圍內。
(1)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保”)的人員。
(2)上述“保險範圍”以外的其他人員。詳情請用應用打開公有雲,搜索“新冠肺炎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