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品房維修基金繳納標準如下:
1.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含儲藏室、營業性車庫、車位等)75元/平方米;
2.高層(配備電梯的多層)商品住宅、非住宅120元/平方米。
房屋維修基金什麽時候交?
1.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
3.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按照《物權法》和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同所有。壹般情況下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壹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或管理單位申請支取使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業主戶數和建築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將維修資金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