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PE FOF基金的設立條件?法律依據?

PE FOF基金的設立條件?法律依據?

1、妳問的這個問題其實很難,關鍵點基金的形式分為私募和公募,尤其是私募這塊很多規定不成文。可以說是監管走在了市場的後面。

2、但是針對PE股權投資基金,壹定會存在合格投資人的限制,因此公募基金很少發行。

3、而PE股權投資基金母基金的設立(就是妳說的簡稱FOF)主要參照2864號文:中國私募基金設立和運作的主要監管機構國家發改委於2011年11月發布的《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範發展的通知》(“2864號文”)

4、設立主要門檻:參見2864號文,(a)單個投資人出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b)投資者人數不超過50個(如投資者為非法人機構則需如直投基金壹樣打通核查),以及(c)不存在其他非法集資的情形。目前市場針對b,人數上限已經有了突破,但是很有爭議。原則上不觸碰C,B達到50以上是可以的,主要是能夠通的過備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