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預算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專項債務(以下簡稱專項債務)包括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以下簡稱專項債券)和截至2014 12 31的非地方政府債券形式的存量專項債務(以下簡稱非債券專項債務)。
文章
專項債務收入、安排支出、還本付息和發行費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
第四條
專項債務收入通過發行專項債券籌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