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基金會是基金的所有者和實際管理者,並參與管理獎金的頒發,但不參與獎金的評定和審議,獎金的審議完全由4個研究機構負責。諾貝爾在其遺囑中所提及的頒發獎金的機構是:瑞典皇家科學院頒發物理獎和化學獎;皇家卡羅林外科醫學研究院頒發生理學或醫學獎;瑞典文學院頒發文學獎;挪威議會任命的挪威獎金評定委員會負責頒發和平獎。每項頒贈包括壹枚金質獎章、壹張獎狀和壹筆獎金;獎金數目視基金會的收入而定,其範圍從31000美元到72000美元不等。1968年,瑞典銀行增設壹項經濟科學獎金,1969年第壹次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