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基金會的收入來源只限於捐款,那麽其日常運作經費壹般會從捐款中支出。大部分基金會都是這樣的。很多國家都有規定壹個比例,有些國家規定所有支出30%以上必須用到基金會的直接用途上(譬如救助有需要的人),也就是運行支出不超過70%。紅十字會這種機構的運行支出也接近50%。
所以,捐款到基金會很多時候未必是幫助有需要的人的最有效的方法,因為妳捐100塊錢,實際用到有需要的人可能只有50塊錢或更少。但因為基金會壹般有專人管理使用這些錢,能專業有效的調配資源,長遠來看,這卻是最方便和有效的方法。
好像這次地震,國外的華人呼籲大部分卷錢直接捐給中國大使館,而不是紅十字會,是因為捐給大使館的錢能立刻用到災區救助上,大使館不會把日常運作費用在這裏支出,而如果捐給紅十字會,就像和其他日常捐獻壹樣,會被紅十字會把其中壹部分作為日常運作指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