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醫保資金,是醫院和病人內外勾結、騙取醫保費用的問題,病人是演的、診斷是假的、病房是空的。
醫保詐騙的落實措施包括:
1、於洪、大東兩區醫療行政管理部門已責令兩家醫院停業整頓,並妥善安置正在院內就醫的患者。
2、公安部門已依法迅速控制了兩家醫院的相關負責人,並連夜對涉嫌騙保的犯罪行為開展調查。
3、醫保部門停止了兩家醫院的醫保網絡運行並進駐醫院開展調查。四是市紀委監委部門,啟動對醫保、新農合審批、核算、發放等環節是否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的調查。市政府還決定,對全市醫保和新農合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壹次集中檢查,舉壹反三,強化監管,堅決斬斷騙保問題背後的利益鏈條。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