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項,依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個人募集資金,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布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