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立的對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基金財產的投資、收益分配等基金運作活動進行管理的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依法募集由基金管理人承擔。基金管理人壹般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基金管理公司需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違反《證券法》、《基金法》行為的發生。
在我國,基金管理人壹般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證券公司、證券公司資管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等機構也可擔任基金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