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背養老保險的激勵功能。養老保險的目的是長期多繳多得,多繳多得。在養老金核算中,體現為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在養老金調整中,體現為養老金水平和工齡的調整。如果養老金“下限和上限”成真,沒有人願意多繳,長期繳納養老保險,導致社保基金入不敷出。
(二)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調整要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22年養老金調整的通知中明確提到。
掛鉤的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因此,養老金調整“降低上限”違背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調整要求,實現的可能性很小。
做飯?(3)增加養老金支付風險。養老金3000元、4000元、5000元呈金字塔形分布。其中養老金3000元及以下的退休人員占大多數,養老金越高比例越小。如果
退休金
越低,調整幅度越大,淮安養老金總增幅越高,1962年及以後出生的退休人員爆炸式增長,增加了社保基金的繳費負擔,快速耗盡基金結余,不利於養老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上面隱藏的話題是2023年的養老金調整,3000元上調7%,4000元上調5%,5000元上調3%。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