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市外指定醫院住院治療醫療費用是可以報銷的。
江陰市的規定:
參保人員因病確需到南京、無錫、蘇州、常州、上海、北京六市的我市市外指定醫院本部住院治療的,在職職工和未列入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由所在單位對其身份確認並蓋章(自由職業者、歸屬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員由所居住地社區(村)勞動保障專管員對其身份確認並蓋章)後,即可到我市市外指定醫院的院本部住院治療。我市市外指定醫院名單另行公布。
上述人員憑身份確認證明、門診病歷、出院小結、費用明細、有效票據(市外指定醫院本部的住院醫藥費專用收據聯)等資料以及《社會保險卡》,到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醫保中心)按我市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審核報銷。
市醫保中心對發生數額較大或有疑問的醫療費用,必要時經調查核實後再予結付。
參保人員在非指定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自行購藥的藥品費用均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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