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基金是人民銀行代國家保管的待發行的貨幣,是調節市場貨幣流通的準備基金。發行基金的調撥憑上級行的調撥命令辦理。所以,發行基金並不是流通中的貨幣,它只是國家將要投放到市場上去的準備金。
發行基金由中國人民銀行統壹管理,發行基金調撥由總庫、分庫、中心支庫和支庫逐級負責。發行基金調撥是貨幣發行的準備工作,是發行庫與發行庫之間發行基金的轉移。發行基金調撥實行“適當集中,合理擺布,靈活調撥”的方針。適當集中,就是將轄內發行基金庫相當部分儲存在省級分庫和中心支庫內,以應付轄內出現現金投入出現突發性短缺情況。合理擺布,就是把發行基金安排在現金投放相適應的發行庫。靈活調撥,就是利用現金投放的地區差和時間差,用有限的發行基金去最大限度滿足現金投入的需要。發行基金調撥首先要編制發行基金計劃。發行基金調撥計劃包括主輔幣庫存、調入或調出發行基金數量、時間以及調入調出發行基金的依據等內容。發行基金調撥憑上級發行庫簽發調撥命令辦理,調入庫和調出庫根據調撥命令,具體辦理調出調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