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優化醫保領域便民服務的意見(十壹)加強醫保服務數據支撐。按照建設全國統壹的醫療保險信息平臺的目標,依托全國統壹的技術體系和架構,加快各地醫療保險信息平臺的應用,並與全國綜合政務服務平臺互聯互通。全面實施15信息服務編碼標準應用,實現全國醫保系統和所有業務環節“壹碼通”,逐步實現醫保數據的聚合、深度挖掘和在線應用。提高醫保壹體化管理、便民服務、智能監管和科學決策能力,提升醫保治理現代化水平。加強靈活就業人員、新生兒、棄嬰、實際未撫養子女等重點群體的數據管理,防止“漏保”、“斷保”。以國家綜合政務服務平臺為數據共享樞紐,建立醫保部門與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稅務、市場監管、鄉村振興、殘聯等部門的數據共享機制,加強人員信息比對和動態維護,做好參保基礎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