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住宅專項資金由全體業主繳納,歸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住宅專項資金可以由業委會管理。這時候資金歸業委會管,有需要的時候也會動用不同意的業主的資金。
擴: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