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期間,簡而言之,在此期間,基金不接受投資者的購買或贖回申請.封閉期間不能訂購、轉換、回購,發行期間,即在發售結束前購買被稱為預約.封閉期過後,重新開放,被稱為訂單.
新發行基金最多需要3個月的關閉期,另壹方面,基金的後臺(註冊中心)為日常購買、回購做好最充分的準備,另壹方面,基金管理者利用這個時間,開始用募集的資金購買股票、債券,投資建設倉庫.
與公募基金不同,陽光私募基金壹般設定封閉期,封閉期後每月設定產品開放日.封閉期不是正常意義上的公募基金首次發行,正式成立後的封閉期,是指投資者自己購買基金後,有最短的持有期限,與基金成立的時間長短無關.
封閉期的長短,壹般有三個月、六個月和壹年.封閉期間,私募基金業績大幅上升,下跌,投資者不能出售,但可以繼續購買.
除了關閉期的約定外,壹些陽光私募基金還設置了關閉期,這是關閉期過後的另壹個期間.過了封閉期,投資者可以每月銷售壹次產品.但是,如果還有壹個關閉期,投資者在此期間銷售產品,與回購費用有關,壹般匯率為1.5-2%.